长沙、宁波、徐州三地楼市政策同日出现调整,宁波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由15万元上调至25万元;江苏徐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%;长沙推动住房“以旧换新”,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。
长沙:推动住房“以旧换新” 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
,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《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》,即日起,全市范围内“以旧换新”购买新房的,可按照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,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;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;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。
宁波: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由15万元上调至25万元
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《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、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》,新政策定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。《通知》提出,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5万元的,保底额度按25万元/户计算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,对首付比例不作明确要求,以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比例及金额为准。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不能再以同一套住房部分产权买卖为由,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可按月提取。
江苏徐州: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%
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》的通知,其中提出,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,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20%,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30%。调整贷款额度测算方式。公积金贷款测算额度增加不超过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条件,与原测算公式的计算结果相比取较大值作为贷款测算额度,取消提取加贷款不超过120万元的限制。购买高品质住宅,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%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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